照明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
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用电的安全要求如下:
1、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。
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,户内(工棚)临时线路的导线必须安装在离地2m以上支架上;户外临时线路必须安装在离地2.5m以上支架上,零星照明线不允许使用花线,一般应使用软电缆线。
2、建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。
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~3m,与出、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.15~0.2m。
3、严禁在床头设立开关和插座。
4、电器、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。
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,也不允许以电气插头代替开关来分合电路,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;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.4m。
5、使用手持照明灯具(行灯)应符合一定的要求:
⑴ 电源电压不超过36V。
⑵ 灯体与手柄应坚固,绝缘良好,并耐热防潮湿。
⑶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。
⑷ 灯泡外部要有金属保护网。
⑸ 金属网、反光罩、悬吊挂钩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。
6、照明系统中每一单相回路上,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,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以下的熔断保护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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